“兰戈,你不要多事。”
大比尔看向兰戈的眼神阴沉无比,不仅是大比尔,老镇长也在用同样的眼神看着兰戈,兰戈起先还会试图回避一下老镇长的目光,后来则干脆无视了。
“多谢你的好意,”小虫抬手将兰戈推到了一旁,“我自己能够解决他。”
兰戈还要再说些什么,小虫已经迈开步子朝大比尔走了过去,她几步走到了大比尔面前,两个人身高相差悬殊,小虫依旧没有露半点怯色,昂着脑袋,仿佛已经赢定了这个比自己又高又壮的大比尔。
牛仔间的决斗规则很简单,双方拉开距离,可以是二十步,也可以是五十步,还可以是一百步,总之这方面没有具体要求,看两边自己要求。
站好位置后才是真正的决斗环节,在这里面有个说法,叫“先掏枪者虽胜尤败,后掏枪者虽败犹荣”。
意思是决斗开始后先掏枪的一方,无论最后有没有击杀对手,从气度上来说都已经算是落败了,而选择后掏枪的一方,即便中枪倒下也会享有荣誉。
所以这样的对决考验的不仅仅是枪法,还有一个人的气度与心理承受能力,很多人往往会为了所谓的“荣誉”而宁愿后手掏枪被人打死,斑鸠不是小虫,不知道她打算如何应对接下来的这场对决。
第71章 合
黄沙镇中央的街道上。
围观群众们躲在两边的建筑后面,将宽阔的街道让给了即将决斗的小虫和大比尔,为了让这场决斗显得更加正式一些,小虫特意把兰戈的牛仔帽借来戴在头上,又顺手扯下了他的红色牛仔领巾,围在自己的脖子上。
还别说,这真是人靠衣服马靠鞍,小虫在这么一番装扮之后,浑身上下的朋克气息为之一变,整个人都在散发着一股牛仔特有的皮革味道,只不过她的个子太小,兰戈的帽子又太大,看上去有点好笑。
为了让小虫更像牛仔一些,兰戈还把自己腰间的皮带取下来交到了小虫的手上,连带着上面的两柄银色左轮枪,如此一来,谁还敢说现在的小虫不像个牛仔?
她就是个牛仔。
按照双方之间的约定,小虫和大比尔的决斗距离为三十步,空空荡荡的街道上,他俩隔着三十步的距离远远对立着,此时正好是中午,大大的太阳高高悬在黄沙镇的上空,把每个人的心情都炙烤得有些焦躁。
斑鸠也不知道从哪弄来块手帕,有一下没一下地擦着自己脑门上的汗珠,不时还把手里攥着的玻璃瓶举到嘴边,“咕嘟咕嘟”喝两口清水,眼角余光一瞟,忽然看见了老镇长和交易所的梅里在那边窃窃私语。
看来还是小虫这丫头眼睛毒,那个老镇长确实是影帝级的,€€€€斑鸠在心里暗暗思忖到。
……
小虫其实是个很奇怪的姑娘。
她日常言行举止中总是给人一种“不太正常”的感觉,瘦小的身子、苍白的脸庞、显眼的雀斑、夸张的打扮,她就像是一个活脱脱的小疯子,再加上她那头酒红色的莫西干短发,让她看上去仿佛是截正熊熊燃烧着的蜡烛头。
蛮横、暴烈、不讲道理,这就是小虫给斑鸠的第一印象。
但是与小虫相处得久了,斑鸠又能隐隐约约看到她性格中所隐藏的,那一丝丝和普通女孩子没什么区别的地方,比如她的善良、天真和不易察觉的公主梦,€€€€斑鸠曾亲眼看见小虫偷偷学着漫画中女主角的样子,摆出了故作娇羞的姿态。
那天晚上斑鸠被吓得整整一夜没敢合眼,还以为会发生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呢。
或许正是由于小虫性格上的复杂与不稳定,才会让斑鸠觉得她是一个疯子,所以通常来说,斑鸠能不惹她就尽量不去惹她,毕竟跟疯子是没什么道理可说的,实在不行,斑鸠也只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咽。
不过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,斑鸠倒觉得小虫率真得很可爱,至少与险恶的人心相比起来,斑鸠更乐于接受疯癫的小虫,只是斑鸠不知道小虫现在是在发什么疯,待会找个机会得问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