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密斯十分果断,一句话不说,直接抬起手中的枪,朝着右边窗户刚才一闪而逝的黑影连续开了三枪。
“砰!”“砰!”“砰!”
窗户的玻璃瞬间破碎,整个窗户直接被史密斯三枪给打烂,还冒着一小阵的白烟。
随后史密斯的眼神一凝,直接拿起了两把适合短距离交战的枪械,直接沿着相反的方向,出了小屋。
他不能在屋内!
不然的话,很可能被当成活靶子!
同样,史密斯也不敢走远。
这种时候,遇到这种情况,只有两个选择。
第一个,是围绕着这间小屋,寻找机会,把敌人干掉。
第二个,就是什么都不做,等死。
屋内的狙击枪是不可能使用的。
近距离的情况下,使用狙击枪简直就是找死!
史密斯心跳微微加速,靠在小屋外的墙边,大脑急速的运转着。
是FBI?还是仇家?或者是这一次的雇主要杀人灭口?
不过对方这么偷偷摸摸的隐藏过来,应该是只有一个人。
如果是两个人以上的话,只要包围小屋,在外面慢慢等着,自己根本就没机会跑。
史密斯根本就没有去想,自己的这间隐秘小屋是如何被发现的。
既然已经发现了,那就是发现了!
让史密斯感到有点不解的是,对方为何不开枪。
“难道说是想一枪就把我干掉?没有把握绝不出手?”
史密斯的嘴角露出一丝冷笑。
是要比枪法吗?
单对单SOLO的话,作为一个专业杀手,史密斯自觉还没怕过任何人。
而且这小屋,没有人比他更熟悉了!
另一边。